蒜酱天妇罗

没有cp洁癖什么都嗑

【诺俊】溺水小刀

避雷:

朝子第一人称 设定有一些婊有一些疯很作很作 朋友变py变恋人文学 

是重度受抚慰的风格 标准姐狗文学 请攻控朋友出于自我保护的心情不要阅读


 

我觉得有必要跟李帝努说清楚,不能再这样下去了。

 

他跟罗渽民是发小,在关系持续了十几年的时候横空插进一个我。我跟罗渽民大学同系,在回程的高铁上发现彼此住处只相隔一个街区,也就是说,跟李帝努家也只相隔一个街区。


第一次见面应该是打篮球,我不爱运动,但是罗渽民硬要我去。他大概是想跟我成为熟悉的朋友,在学校里好歹有个照应。但我生性运动细胞缺失,眼镜被李帝努一个传球砸得稀碎。 


我近视六百度,十米外人畜不分,在照得人晕眩的太阳光下面,隐约看到一张陌生的脸。他身上散发出一股男生特有的热量,并不难闻,同阳光一样微微地炙烤着我。

 

“对不起啊,我带你去买眼镜吧?”

 

男生之间好像不会在乎这个,谁把谁带来,谁又跟谁最好。但我不一样。也许是因为小时候受同龄的男孩排挤,被班上勾心斗角的女生关系耳濡目染,在彻底跟他们成为好朋友的时候,心里有种第三者成功上位的爽快。这样当然不对,毕竟我们只是朋友。

 

罗渽民压根无所谓我跟李帝努越来越亲密,直到一次深夜喝醉压马路,我们路过一个荒废的公园。

 

“我想坐秋千。”李帝努说。“小时候跟渽民住在这附近,经常来这里玩。”

 

他喝醉了也还是很冷静,我喝醉了就会开始左摇右摆。其实我没有醉到走不稳路,罗渽民第一次跟我喝酒就说:“你装醉。”他是明眼人,只是人装醉并不是什么大到不可饶恕的罪过,没必要一次次拆穿。

 

“那么我们也去玩吧。”我说。我其实压根不想去,我只想赶紧回家洗澡躺在床上呼呼大睡,但是他看起来像一只叼着自己狗绳的小狗,也不喊、也不叫,只是静静地蹲在门口。人不会忍心辜负这样的眼神。

 

公园里没有路灯,围墙拆了一半,露出里面齐腰高的杂草。我踩着松松垮垮的砖头往里走,李帝努走得比我快许多。

 

蝉潜伏在不知道哪里,黑暗中是铺天盖地嘈杂的声音。我脚一崴,无声无息地倒了下去。

 

“李帝努。”我试着挪动脚踝,很痛。

 

“李帝努!”没有人回应,我提高了一点声音。

 

然后我又在月光的照耀下面,看见了那张不再陌生的脸,他像我生命里探出头的很多意外,但是偶尔也像一个盖世英雄一样赶来拯救我。只不过他身上有烧烤的烟味,闻起来更像一只巨大的烤全羊。

 

李帝努把我抱起来,扛到背上:“真是个麻烦精。”

 

他很高大,胳膊缠着我的时候常常像要把我勒晕过去,但是我知道他不会,所以放心让他摆弄我。


我悄悄地拿大腿蹭了蹭他的背,把因为喝酒变红的脸贴在他冰凉的脖子上,李帝努没说什么,用手托了托我:“老实点。”

 

崴脚仿佛一场错觉,还没走到家就全好了。李帝努把我放下,甚至没有用那种“你怎么又这样”的表情看着我,他习惯了被我折腾,好像上辈子欠过我很多一样无怨无悔。我最初是没有愧疚的,你做你愿意做的事,我无论接不接受,都不该感到愧疚。

 

最后秋千没有荡成,我伸出一条腿勾住李帝努,把他勾到床上去了。

 

我们像军//队里为了排出精//液而短暂寄生为同//性//恋的男人一样疯狂地做//爱,哪怕雷响在耳边,也固执地认为雨不会来。我还没有见过他的妈妈,但是他们家床单的味道已经刻在了我的背上。世上的缘分都有因果,如果他妈妈在街上闻到了他们家的味道,那就一定是我。这大概是她不会想要的孽缘。

 

罗渽民是我们唯一要花心思瞒住的人。可惜坚持了没多久就失败了,我们三个去海边玩,住一间双床房,把床拼在一起睡。他早上起来就发现我如盘根错节的树一般地趴在李帝努身上,没睁开眼睛前先吻了他的下巴。

 

他没说什么。你不能希望一个聪明男生此时表现得像被背叛。他也不崆峒,只是想当然地以为我们成为了一对情侣。然而实际上,我得到的一切,只有李帝努急风骤雨留在我锁骨以下的吻痕,跟无数个因为疼痛而无法好好走路的第二天。即使罗渽民知道了我们的关系,一切也不会变化,我们仍然像偷情一样地生活。

 

我很佩服罗渽民,我试图站在他的角度想过。如果他跟李帝努背着我搞到一起去了,我会毫不犹豫地跟他们拼命。我家的菜刀架上,有一把三角形的小刀,两面都是刀刃,短短的,很适合用来捅人,又锋利又捅不深。我会先捅罗渽民一刀,再捅李帝努很多刀。李帝努可能因此无法活下来,身上全是汩汩流血的窟窿,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我。我不在乎,我会跟他一起去死。

 

但是我也不知道我爱不爱他。爱这个词,讲起来总显得太过于自以为是,我也许并不具备赋予别人爱的资格。

 

李帝努在学校很受欢迎,放假了常有高中同学来约他。他们在合照上露出不熟练的大人笑容,玩密室、唱k、看电影、吃海底捞。他每次吃海底捞都会被送小零食,然后再把零食转送给同行的女生。女生对此争前恐后。

 

我之所以了如指掌,是因为罗渽民绘声绘色地给我讲述了一遍,我像情侣里的那个女生,要承受男生朋友一些善意的调侃,尽管罗渽民也是我的朋友。李帝努从不辩解,他也从不问我你爱不爱我,从不问我我们是什么关系。他知道我的尿性,如果他问我,他的自尊会犹如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一般被我抛在地上,所以他不问。

 

他直觉很好,有时几乎像防备杀手一样防备我诱使他吐露真心。他是对的,我总怀疑他能看透我在想什么,连叫两声都知道是快了还是慢了。我们像地狱里捞出来的一对罪人,上辈子也是因为淫乱才被投下去,在身体上有可怕的默契,但是被没收真心。

 

只是我的眼前一次又一次浮现出那把三角形的小刀,我明白也许再这样下去,我们会变成乱七八糟的中年人。我当然一辈子是一个乱七八糟的人,但李帝努是无辜的,受我们苦苦欺骗而相信同性之爱的罗渽民也是无辜的。如果说我像一柄剑一样加入他们发小的美好情谊中,时间一到,我应该归鞘。

 

李帝努什么也没有说,比平时做得还要狠,我最后哭了,呜咽声断断续续地发出来,像一个将死之人,有许多说不出来的话。

 

他抽出去,把套系了个结,直接扔在垃圾桶里,没在我家洗澡就走了。

 

做//爱的时候我总把眼镜摘下来,唯一能看清东西的时刻是他把脸凑过来吻我,我因此格外依赖他的吻,错觉中甚至以为这是爱。

 

我以为他再也不想见到我了。从我伸出腿勾住他的时刻开始,就注定我们只有两条路可以走,永远在一起,或者是从未来的某一刻开始,再也不见面。

 

结果我过了一个星期就在街角碰到他,身边一个只到他胸前那么高的女生,叽叽喳喳地围着他转。我在路中间,骑着一辆黄色的共享单车,前后被其余颜色的单车卡着,不知道有哪里可以逃向。像海里唯一一条异色的鱼,无论游到哪里,都会被人网住。

 

罗渽民约我去打台球,我不会,但他硬拉着我去。

 

“我都知道了,但是你也不能因为他就不跟我来往了吧?”他趴在桌子上,摆出一个完美的姿势,结果用力过猛,杆没有戳到球上,啪地滑开了。

 

“你要是不拉着我去打篮球就好了。”我说。“那我们现在也许都还是好朋友。”

 

他很不屑地耸肩:“你想多了。”

 

我对着他欲言又止,他看不了我这副样子,拍着我的肩膀说:“晚上去喝酒。”

 

情绪不稳定如我的人,选择去喝酒,就是因为想借机解决心中的苦闷,想撒酒疯,想蹭着李帝努的肩膀发出白痴的傻笑。

 

罗渽民破天荒地没有明白我在想什么,酒局上谁都有,从跳舞拼酒到谈天说地,做什么都能找到合适的对象,就是没有李帝努。

 

我病怏怏地倒在卡座里,因为坐得过于接近,被旁边摇骰子摇得情绪激动的人紧紧地夹在沙发里。我想把自己从中拔出来,但是不行,推了推罗渽民的胳膊,他也不理我。最后只好高喊了一声,让我出去。

 

我想我有生之年也许都没发出过那么大的声音,连酒保都惊动了,紧张地小跑过来以为我们要打架。

 

我伸出手捂住脸,很小声地说,对不起,没事了。

 

罗渽民盯着我没什么醉意的脸,把瓶起子递给我:“你喝两瓶再走吧。”

 

其实他都看透了。李帝努也看透了。他们只是包容我这种莫名其妙的任性,甚至为我搭好发疯的台阶,等我拾级而上。

 

我把起子放回桌子上,我说:“我走了。”

 

也许不需要借口也可以做到的。

 

我回家取了那把三角形的小刀,把它揣在外套的口袋里,比我想象中要沉。

 

从我家到李帝努家,中间只隔一个街区,现在还开着的只有生意惨淡的奶茶店。我们经常来买,一人举着一杯走向对方的家,我走在路上,头一次感觉我并非是走向一盏必然开着的灯。

 

我站在他家楼下,看着他卧室的窗户,漆黑一片,不知道他是否在里面。草坪边有一排小孩摆整齐的石头,我捡起一个不大不小的,掂量着是否能刚好砸中窗框而不让玻璃碎裂。

 

“你要干嘛?”

 

我吓得丢掉石头,慌忙地转过身去。抬头是李帝努的脸,他的声音很平静,背对着路灯的光,轮廓模糊不清。

 

“我来找你。”我清了清嗓子。

 

“你喝醉了?”

 

“没有。我一口都没有喝,是渽民他们的酒味,染到了。”

 

我对着他,眼眶没由来地发酸。

 

“我们去荡秋千吧,陪我去,行吗?”我说。

 

李帝努双手插在口袋里,一时间没有回答。

 

“就一会儿。”

 

“行,打车去吧。”

 

我其实已经不记得那个公园的位置,但我记得月光下面李帝努的脸。就好像短暂的人生里面,他如大头针一般在时间线上戳出密密麻麻的孔,他是坐标轴上的刻度,这刻度不均匀,但我只认得他的刻度。

 

公园还是之前去的那副样子,杂草长到一定的高度就不再生长,又横向长得更密,一时连坍塌的围墙都找不见在哪。

 

我跟在李帝努的身后,一步一步踩过被他踩倒的草。很久以前我就知道这才是唯一安全的路,但我那时没有这样走。

 

“仁俊。”他突然开口。

 

“嗯?”

 

“秋千被拆掉了。”

 

“什么?”

 

“秋千早就被拆掉了,里面现在也是一片杂草,还要去吗?”

 

我的心砰砰地跳起来。

 

“去。”我的声音居然在抖。“走到里面吧。”

 

拨开最后一丛杂草,一片沙地露出来,中间放着一个锈死的跷跷板,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。

 

秋千安安静静地立在它边上。我不敢抬头看李帝努。

 

座椅上有一些东西,魆黑的沙地上只有一点微弱的月光。

 

“李帝努。”我叫他。他站住在我面前,背对着我。“还想再跟我试试吗?”

 

“试试?”

 

我走到他面前,用手勾住他的脖子。

 

“我口袋里有一把刀。如果你答应跟我在一起,就把它埋在这里。”

 

李帝努抬头,很愕然地看着我。

 

我叹了口气,很没面子地接着说:“你不答应,我就把它扔到草丛里。反正我不要了。”

 

他突然很用力地拿头撞我的头,撞得我眼冒金星。

 

“黄仁俊,我真的恨死你了。”

 

“答不答应啊?”

 

“不答应。”他把手伸进我的外套口袋,掏出那把三角形的小刀,刀套还老老实实地箍在上面。“以防你后悔,我单方面没收它。”

 

“秋千上是什么?你什么时候放的?”我问他。

 

“你这辈子都别想知道。”

 

他好像真的有点生气,连拖带拽地把我从公园里踹出去。第二天给小刀绑着十倍重的石头沉江了。

我对此扼腕惋惜,在我妈奇怪刀架上似乎少了什么的时候,只好一声不吭。

 

关于小刀的幻想就此彻底消失在我的人生中,除了每年它沉江的那天,被李帝努称作黄仁俊改邪归正纪念日,要用来变本加厉地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。

 

爱也许到最后也仍然是另一种幻觉,但是跟李帝努共享的幻觉,大概是世界上最接近爱的东西了吧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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